称呼礼仪
在我国,深厚的礼仪底蕴决定了对称呼的严格要求。不称呼或乱称呼对方,都会给对方带来不快。在人际交往中,弄明白如何称呼对方,非常有必要。
依照惯例,在商务会面中,最正式的称呼有三,即应当称呼交往对象的行政职务、技术职称,或是其泛尊称。泛尊称,指的是先生、小姐、夫人一类可广泛使用的尊称。在商务会面中,不适当的称呼主要有:其一,无称呼;其二,不适当的俗称;其三,不适当的简称;其四,地方性称呼。
表3-1 商务会面中的正式称呼与不适当称呼
商务会面中正式称呼 | 商务会面中不适当的称呼 | ||
行政 职务 | 只称职务。如:“董事长”。 | 无称呼 | 在商务活动中不称呼对方,就直接开始谈话是非常失礼的行为。 |
职务前加上姓氏。如:“王总经理”“张董事长”。 | 不适当 的俗称 | 有些称呼不适宜正式商务场合,切勿使用。“兄弟”“哥们儿”等称呼,会显得使用这种称呼的人档次不高,缺乏修养。 | |
职务前加上姓名。如:“x x x总经理”。 | |||
技术 职称 | 仅称职称。如:“教授”。 | 不适当 的简称 | 比如“南航”,便令人莫辨其为南方航空公司还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。 |
在职称前加上姓氏。如:“常律师”。 | |||
在职称前加上姓名。如:“ | |||
泛尊称 | 男性称“先生”,女性未婚者称“小姐”,女性已婚者或不明确其婚否者则称“女士”。在公司、外企、宾馆、商店、餐馆、歌厅、酒吧、交通行业,这种称呼较通用。 | 地方性 称呼 | 有些称呼,具有很强的地方色彩。比如,北京人爱称人为“师傅”,山东人爱称人为“伙计”。但是,在南方人听来,“师傅”等于“出家人”,“伙计”肯定是“打工仔”。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