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》(GB 18581-2001)
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,其他树脂类型和其他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。
项目 | 限量值 | ||
硝基漆类 | 聚氨酯漆类 | 醇酸漆类 | |
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a/(g/L)≤ | 750 | 光泽(60。)≥80,600 | 550 |
光泽(60。)<80,700 | |||
苯b/%≤ | 0.5 | ||
甲苯和二甲苯总和b/%≤ | 45 | 40 | 10 |
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(TDI)c/%≤ | - | 0.7 | - |
重金属(限色漆)(mg/kg) ≤ | 可溶性铅 | 90 | |
可溶性镉 | 75 | ||
可溶性铬 | 60 | ||
可溶性汞 | 60 | ||
a、按产品规定的配比和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。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,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进行测定。 | |||
本标准不适于水性木器涂料。
包装标志
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/T9750-1998的规定外,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。
对于由双组分或多组分配套组成的涂料,包装标志上应明确各组分配比。对于施工时需要稀释的涂料,包装标志上应明确稀释比例。
安全涂装及防护
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,并远离火源。
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。
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。
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。
涂装后的房间在使用前应空置一段时间。

